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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2012年部分专业接收外校调剂的公告

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现已公布,我校今年计划在部分专业接收一志愿报考外校优秀调剂生源。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调剂专业及领域:见附件。

二、接收条件:

  1.须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招生简章请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初试成绩符合《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基本要求》。

3.我校只接收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院校毕业的应届生或往届生,且毕业学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或报考学校与我校层次相当或以上的考生调剂。

4.申请调入专业应与本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5.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6.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我校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非照顾专业的学科门类的复试成绩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学一级学科下设各专业且毕业专业为法学的考生可申请调入我校“法律硕士(法学)”专业。

三、调剂程序:

  1.“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已于4月1日开通,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信息,填报调剂专业以及研究方向。

2.我校接收校外调剂网上报名截止到4月4日。审核报名情况后将于4月5日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务必及时上网回复确认信息。复试具体安排见我校研招网公布的复试通知。

3.我校根据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发布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及时进行网上确认。

4.考生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办理试卷调档手续(考生本人不得携带调剂材料),考生联系一志愿报考单位将考生试卷于规定时间寄至我校,研招办核实考生资料后,确定调剂录取工作成功。

四、调剂注意事项:

  1.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我校将通过“系统”完成调剂、复试、拟录取的相关程序。未通过调剂系统的申请一律无效。

2.调剂考生只能填报我校一个专业和方向,不能同时填报多个。填报调剂专业时请务必选择研究方向。

3.考生填报完调剂志愿后若无其他调剂意向的,请切勿随意修改调剂学校和专业!我校在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后,通过系统发送复试或录取通知,若由于考生本人修改志愿造成无法接收通知,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复试或录取资格。

五、联系办法:

  研招办电话:0532-85954377,85953655(传真)